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1102章(1 / 2)

最后。

这两名律师提出了他们的起诉主张,希望法院判处对方归还5400万的连本带利。

“好稳的律师!”

被告席旁边。

张玮看着两人的表现,神情再次凝重起来。

乍一看。

刚才这两人的发挥中规中矩,并未有过于亮眼之色。

但懂行的人都知道。

许多时候,打官司并不需要多惊艳的操作。

更多的是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。

稳扎稳打的发挥,不搞那些花里胡哨,才更考验基本功。

而对方两人……

无论是控诉技巧还是控场,都运用的十分熟练。

再加上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的使用,很容易取得庭审法官的好感,赢得法官的倾向。

要知道。

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截然不同,采取的是两种审理方式。

法官的权力相当大。

而他们这边……

连民法典都不怎么熟悉,等下的法庭调查环节估计要被碾压了。

想到这里。

张玮满脸苦涩地看向了旁边的秦牧,心绪复杂。

“咚——”

正在此时。

审判长在听完了乾州两名律师的起诉状后,转而看向了他们:“请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,进行答辩。”

张玮缩了缩脖子。

便听到秦牧稳如泰山的声音:“审判长,各位审判员,我方当事人李四并不承认这段债务关系存在。”

“首先,我方认为,对方所说的借款15亿元,并不存在,口头借款不足为凭,更没有转账记录。”

“唯一的转账凭证,还是张三将钱转向了不同的信托账户,也并非是李四实际所有。”

“第二,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,对方让他操作资金量为15亿的行为,属于代客理财,他并不具备该15亿元的实际持有权,所造成的亏损也应当属于代客理财所容忍的范围内。”

“第三,我方当事人认为,他签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对方哄骗的情况下签署的,只以为是……”

当着法庭众人的面。

秦牧侃侃而谈,并没有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而怯场。

反而是……

和对方针锋相对,毫不相让。

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的出借条款,以及最高院发布的民间资金出借要求的解释中规定,出借后资金非自有的情况下,不认为构成借贷关系。”

“根据……”

紧接着。

秦牧接连说出了七八个法条,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内容。

讲的几乎全是借贷关系的构成。

“这……这这……”

原告席的旁边,来自乾州的几个律师满脸震惊的看着这一幕。

被秦牧这一番答辩……

彻底给弄蒙了。

刚才。

秦牧口中提出的七八条法律条文,全是跟借贷行业相关的,具备法律效力。

即使是他们。

也不能完全将这些法律条文背的这么透彻。

“我咋感觉这些法律条文……这么熟悉?他不会背的是真的吧?”

乾州的两个律师对视了一眼,忍不住咽了咽口水。

他们背后的赵百亲……

脸上原本的喜色瞬间消失,死死盯着秦牧。

露出了不敢置信之色。

队友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。

秦牧……

似乎对民法典以及相关借贷行业的司法解释极为了解。

甚至都可以做到倒背如流的地步!

“秦……秦牧你……”

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席上。

张玮直接倒吸了一口凉气,茫然看着秦牧。

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但……

他们似乎又要赢了。

主张举证

秦牧刚才提出的这些法律条文……

他并不是很熟悉。

但察言观色的能力他还是有的。

对方的两名精通债务纠纷的律师听到秦牧的答辩后,反应实在是太大了。

毫无疑问。

秦牧这番发言,又切中了他们的要害。

让他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

那种熟悉的躺赢感觉……

又浮上心头了。

而在旁听席上。

其他地区还在幸灾乐祸的金牌律师们……

再次沉默了。

脸上的笑容都凝固住了。

现场突如其来的变化,再次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。

“这小子怎么连债务纠纷的法条都这么熟悉?他不是擅长刑事辩护的吗?”

“诈胡!绝对是诈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耽美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