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694章(1 / 2)

好像要放弃抵抗了一般。

“稳了稳了,这个表情我以前见到过,震惊中带着一丝憋屈,无奈中带着些许愤怒。”

“那他们这次铁定是要加刑了,就是不知道加多久?”

“我刚才听了下公诉人说的量刑建议,好像他们之中最高的赵德柱也才建议判处五年有期徒刑。”

“五年是不是太少了?就算不构成抢劫罪,那也能构成盗窃罪、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、寻衅滋事罪啊。”

“……”

众人在兴奋之余。

不禁有些失落。

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,实在是太低了。

和秦牧以前亲手送进去的那些人截然不同。

那些人哪个不是十几年的。

最狂的……

甚至直接到达了封顶的二十年!

现在就差一个无期徒刑和死刑犯便可以达成成就了。

“小秦,这个到底是咋回事?公诉人是不是建议错了?”

张清源等人怎么也想不通,只得看向了秦牧。

就连万中元……

也向秦牧投去了求知的目光。

“咳咳,这个涉及了数罪并罚的原则,属于十以内的加减法,比较复杂。”

秦牧看着众人,认真解释了一句。

“甚么意思?”

众人一脸懵逼。

“是这样的,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,对于数罪并罚的,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,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”

秦牧又解释了一句。

可众人……

依旧是满脸茫然,完全没听懂所谓的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。

“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比较复杂,我就简单说下数罪的总刑期计算方法吧。”

秦牧想了想,耐心说道:“拿赵德柱来举例,按照公诉机关的起诉,他涉嫌了盗窃罪、抢劫罪、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、寻衅滋事罪,是四个罪名。”

“这四个罪名都是各自时间段发生的,并非是同一个行为触犯的,所以数罪并罚。”

张清源等人听着听着,不由点了点头。

看了这么久的庭审。

他们对这个还是很了解的。

如果殴打了某人,但某人因殴打致死,则犯的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,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罪。

“而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,最终判刑应当是四罪累计,我们可以直接算出几人的上限刑期。”

秦牧接着说道:“盗窃罪情节一般,判处三年以下,抢劫罪判处十年以下,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,判处三年以下,寻衅滋事罪,判处五年以下。”

“累计相加,上限刑期是二十一年。”

“但因为总和刑期没超过35年的,最高刑期为20年。”

说到这里。

秦牧又说道:“至于下限刑期,则应当在数罪中最重的刑期之上,即按照抢劫罪来决定下限。”

“抢劫罪判处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“所以,赵德柱的最终量刑区间应该是三年以上,二十年以下,在这区间内的量刑都是合理的。”

众人听到这里。

更加迷惑了。

“这个量刑区间范围,实在是太大了,最高达到了二十年,最低居然只有三年!”

“那为啥以前的被告,量刑都直接往二十年封顶去了?”

“我总感觉我脑子有点不够用了。”

“十以内的加减法我都快算不清楚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众人都瞪大了眼睛。

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。

但又说不上来。

“具体判处多少年,这就需要具体罪行具体分析了。”

秦牧笑了笑,耐心说道:“按照赵德柱盗窃的南瓜金额,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考虑到他是老年人,从轻判处,假设判处一年有期徒刑。”

“再根据抢劫罪,应当判处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考虑到抢劫行为并没有出现暴力行径,假设判处三年有期徒刑。”

“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,损毁南瓜数百元,金额较少,情节一般,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假设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。”

“寻衅滋事罪,组织人员冲击基层执法机构,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并未造成严重损失,且冲撞人员多为老人,不宜过重处罚,假设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。”

“四个罪相加,赵德柱的总刑期便是五年。”

说完。

他抬起头,看着陷入了沉默的众人。

却发现……

张清源、李卫国、宋天成等人,都在不断眨着眼睛。

似乎在思考什么。

足足十余秒后。

才满脸无语的看着他,七嘴八舌的吐槽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耽美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