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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竹总早。”
竹清韵看着来往向她打招呼的员工,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。
她的手中,拿着一份刚刚签收的法院传票。
没错。
就是传票。
传票上,让她六日之后,赶往晋城人民法院。
参与一桩诉讼案件。
而在这个案件里,她沦为了被告。
告她的人……
以诽谤罪起诉,要求判处她三年刑期,以及分别赔偿四人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等等。
看完了法院传票后,她的好心情瞬间消失了。
在毕业之后。
她就在家乡县城里尝试创业,几经努力终于有了起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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