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命花。”
“不管能不能挣到钱,反正命总是会没有的。”付游自嘲般笑了一下,“在老家待一辈子挣的钱,可能还不如在这一天挣的多。我妈刚生下我不久就因为遗传病死了,我小姨照顾我到十五岁,也死于一样的病。他们一辈子在昭溪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,还没来得及享受人生就死了。我不怕死,只怕死前不知道人生是什么滋味。”
叶奕幽眼睛微眯,不知是因为正午的阳光,还是因为付游语气里的忧郁。“人生的滋味?在那亚,恐怕就是腐烂的味道。只有蛆虫才会甘之如饴,剩下其他离不开的人,只能等待被蚕食殆尽。”他好像还想说什么,却顿了顿,换上一张笑脸:“不说这个了,咱们来八卦八卦。你难道不觉得沈珀眼熟?”
付游回想起刚才那个一脸痞气的男人,这么一想,确实感觉这人眉眼之间,有种说不出的熟悉。
“他是沈介青的大儿子,以前是骄纵的上城区公子哥。和老沈决裂后,他就跑到下城区自立门户,和几个朋友一起创办了青蛇帮。老沈是个喜欢附庸风雅的人,最瞧不起的就是三教九流,看他这样,头发都气白一半,再也不提自己有个大儿子。沈珀每次一提到老沈,也跟被踩了尾巴一样。”
付游这才恍然大悟,却实在难把沈珀与富公子联想到一起。
纹上那生人勿近的蛇纹身前,沈珀的颈上,是否也和老沈一样,晃荡着象征富贵的饰品?
“没用的东西!”
一只精致的紫砂杯随着一声怒喝,在地板上粉身碎骨。习惯了悠然静谧的游鱼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乱窜。
茶桌边,沈介青抓着串珠的手青筋暴起,微微颤抖。一旁立着的侍者低眉顺眼,小心翼翼地开口:“沈老板,不必为一个倒戈的无名小卒动气。大不了再派别人干就是了。”
“叫他去杀叶奕幽,杀不了就罢了,还投靠沈珀!几个狗东西,狼狈为奸,日后又不知要多出多少事端!”老沈的表情在极度愤怒中扭曲,揉碎了往日的儒雅温和。侍者恐再火上浇油,悄悄退出了茶室。
老沈啖了一口清茶,拨了一会串珠,脸上拧起的皱纹才稍稍放松。背叛,他在上城区叱诧风云几十载,背叛实在是太稀松平常的事。他心中自我宽慰,付游和那些过去背叛自己的人一样,不过是个浅俗的野孩子。才能在那亚实在不是什么稀罕物,只有地位才是至高无上的。这么多年,他早已认定,人就是分三六九等。一个人纵使天赋异禀,腰缠万贯,如果身为下贱,那便一生低贱,这叫做命数。一个有本事的小卒也终究是小卒,眼界有限,终难成大事,反而会自以为有点能力就不安分。事实证明,他手下原先这样的人,不都跑了吗?付游去投靠自甘堕落的沈珀,就是自寻死路,这就是他的命。
手边的手机突然响了。看见来电人的名字,老沈脸上的阴翳终于一扫而空。他清了清嗓子,接起电话。
“爸爸。”电话那头的声音温润平和,“您在忙吗?”
“不忙,翡儿。有什么事跟爸爸讲。钱还够用吗?”老沈两手将手机捧在耳边,笑意盈盈。
“够用的。也没什么事,就是想跟您说一声,机票我订好了,很快就要回来了。”
“好,好儿子,读书辛苦吧?回来让你妈给你做你最爱吃的,好好补补。”老沈语气里满是慈爱。又寒暄了几句,电话那头的男孩才挂断了电话。
与沈介青往来甚密的官员权贵们,每次与他喝酒聚会,都会感慨老沈有个堪称模范的家庭,实在让人羡慕。老沈每次听了这话,都是笑而不语,心中却乐开了花。的确,一个位高权重的父亲,一个知书达理的母亲,一个乖巧争气的儿子,这种完美家庭,全天下能有几个?每每提到这个儿子,老沈总忍不住炫耀他如何精通礼仪,富有教养,在国外成绩如何优秀,受人追捧。朋友们也总随声附和:“你家公子,以后再娶个家世相当,温柔贤淑的姑娘,你这家更是好上加好了!”老沈更是喜笑颜开,不禁沉浸在美好的畅想当中。
然而,关于老沈的家庭,坊间流传着另一个版本。据一些知情人称,老沈原先的妻子,并不是现在这位漂亮高傲的沈夫人,而是一个看上去有些仓弱的瘦女人。由于她深居简出,很少有人见过她的真容,但很多人都记得老沈的另一个儿子。那是个有名的纨绔子弟,嚣张跋扈,常常惹出事端,一度让老沈颇为头疼。大概是五六年前,就没人再见到过那个瘦女人,一段时间后连那个儿子也没再出现了。老沈的新家庭仿佛是一夜之间组建起来的。关于这个谜团,众说纷纭,然而俗话说豪门深似海,外人也难看得真切。
夜幕降临,为下城区揭开了狂欢的序幕。江边华灯初上,不时有身着晚礼服的女士在身边男子的搀挽下款款登上游艇。欢闹声,马达轰鸣声,不知疲倦的音乐声中,似乎还夹杂着几声枪响。
“如果一定要在那亚找寻人生,下城区也许是个好选择。”叶奕幽将手中的烟掸了掸,烟灰轻轻溶进倒影着灯光的江面,“至少它给你纵欲的资格。”
付游望着江面出神。之前租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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