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,他们全须全尾、天真烂漫地聊起了新话题。有个国家队的篮球运动员要回这里办签售,谁的姨姨抢到票了。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。她还试着暗示他们,证据这么确凿,为什么没人指认凶手?可是,跟那些人讲话又恶心又浪费时间,过了几天,银霁放弃了,转去张罗着带新同学回家喝茶。这件事让她的某种认知成型了。她还没怎么努力呢,就已经达到了不被盯上、不被记住的境界?这也就是说,无论她干什么坏事都能轻松逃脱惩罚?——只要她不开口承认。或者说,她开口承认了也没人相信。带着这样的想法,她对小卖部的阿姨说:“阿姨,阿姨,最近要小心有人偷东西。”阿姨像《千与千寻》里的锅炉爷爷,七手八脚地从柜台递出辣条、无花果丝和干脆面。柜子里的小电视放的是港剧,声音开很大。“你说什嘛?!”“我说,当心小偷!”阿姨诧异地看她:“好,知道了,谢谢你。”银霁抓着书包带子,站在原地不走。书包内袋,隔着布料,那支联名款铅笔就灼着她的背。她得到它的时候没有付钱,不是因为缺零花钱,她只是好奇,这么做之后会发生什么。“阿姨,您不知道,比如我,我就想拿走那边的铅笔,还不告诉你。”“别闹了,你是四(三)班的银霁吧,你不会的。”怎么人人都这么相信她呢?和蚕蛾一样,大人也长着复眼吧,对世界看得全面,成像却不清晰。“不是,我的意思是,您得安监控啊!”阿姨有点不耐烦了:“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?好了好了,不买东西就让让,别挡着人。”还没到一千天呢,第三天而已。银霁开始觉得这个游戏很无聊,趁没人注意,偷偷把铅笔放回原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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