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行,丧狗,你今天嚣张了哈,你他妈的还欠我三百块赌资呢,啥时候还我?”“靠,不是就三百块钱吗,我上次请你喝酒的事你怎么不记得?”“去你娘的,老子喝醉了全忘了——”哪知双方人马正骂得起劲的时候,人群外突然飞过来一个酒瓶,准确无比砸在了刀疤头的脑门上,疼的这货“熬”的一声就怪叫了起来。“干,谁他妈的拿酒瓶扔我?”刀疤头刚一转身,又一个酒瓶子划着完美的流线型弧度飞了过来。刀疤头闪身躲开,大骂一声:“草尼玛,给我上!”“砍死他。”“妈的,拼了……”刀疤头带来的众小弟们一拥而上,双方人马顿时群殴在了一起,场面很快就失去了控制。伴随着叫喊声,板转,拳头满天飞,商业街上顿时尘土弥漫,鸡飞狗跳。刚才这群流氓互相叫骂的时候,我一直在店里安抚受惊的周冰燕众女,此刻见他们竟然当场打了起来,心里也是郁闷的想撞墙。好好的一个开张典礼,竟然搞成现在这个样子。由于双方人数相差过半,刀疤头带来的那群人很快就挂了采,地上也躺了好几个,剩下的那几个家伙,正被长毛怪他们追得鸡飞狗跳。于此同时,刀疤头则拎着一根棒球棍,睁着双通红的眼睛,直接朝我冲了过来。“李荣乐,去死吧你!”这家伙抡起手里的棒球棍,照着我的脑袋便砸了下去。“啊!荣乐小心。”站在店门口的郑美娟,发出了一声惊叫。我本能地转过头,可是还没等我看清楚怎么回事,只听到“彭”的一声爆响。刀疤头接近二百斤的高大身躯,就像只大号的皮球一样,被踢到了大街上。而他手里的棒球棍也摔飞了出去,把一个躲闪不及的小混混砸“嗷嗷”怪叫。“怎么回事……”看着躺在地上口吐白沫、捂着肚子浑身抽搐不止的刀疤头,在场的一百多号混混全都停下来,一脸难以置信地望着他。而我更是惊愕的眼珠差点飞出来。因为我刚才看得清清楚楚,刀疤头是被洪天浩身边的一个小弟,用大鞭腿给抽飞出去的。“我草,这家伙是谁?”我看着那个皮肤黝黑、身高只有一米七零左右的青年,不禁有种崇拜的感觉。要知道,自从练了形意拳之后,我的实力早已经今非昔比,要是全部赤手空拳的话,五六个流氓根本不是我的对手,但像黑脸青年那样,一脚把人踢飞出四五米远,还是比较困难的。刚才那个黑脸青年一直站在人群中,也不说话,所以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。“阿峰,我就知道是你小子。”洪天浩走过来,拍了拍他的肩膀,回头对我介绍说:“他叫阿锋,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发小,当了十年侦查兵,刚退伍回来。”“哦?”我惊讶地看了阿锋一眼,点点头道:“难怪,好身手。”直到这时,我才突然想起来,那天在洪天浩和刀疤头的火并中,这个叫阿锋的人就已经出尽了风头。我清楚地记得,当时他手里什么都没拿,那两条长腿就像鞭子似的,抽住一个人直接就能踢飞出去。本以为他是练过散打一类的,此时听洪天浩这么一说,我才恍然大悟。侦查兵可不是一般的兵种,那都是从特种部队里精挑细选出来的,堪称国家机器,身手自然不会差。阿峰的长相极为普通,属于扔到人堆里,根本引不起任何人注意的角色。他的身材不也太强壮,反正和洪天浩相比,绝对属于苗条那一类的,大冬天的只穿了一件迷彩背心,外面套了一件运动外套,稍微有些黝黑的皮肤,骨节粗大,身材结实,给人一种很有爆发力的感觉。“荣乐,你不会也当过兵吧?”洪天浩话音一落,阿峰便忍不住问我道。我摇摇头道:“我没当过兵,不过,以前倒是挺想去当兵的,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,当兵后悔三年,不当兵后悔一辈子。不过,像我这么懒的人,就算当兵,也一定是个逃兵,哈哈。”洪天浩在旁边也笑道:“看到阿峰这身手,我也就有点想去当兵了,呵呵。”就在我们三人闲聊间,身后的大街上突然传来一阵吵杂声。回头望去,只见街的尽头,黑压压的涌过来一群人。走在最前面的是两个身高马大的男人,其中一个留着短寸头,鹰钩鼻,国字脸,敞开的衣领里,露出一条粗大的金链子。这人走路的姿势极为奇怪,身体摇摇晃晃,像个不倒翁似的,边走边放肆地大笑着。但每个接触到他视线的人,都会禁不住移开目光,似乎对他十分畏惧。
而和他并肩走过来的另一个人,也十分高大,一头乌黑的长发,把他的半边脸都给遮挡住了。从侧面看,这人的脸部轮廓极为俊朗,有几分欧美帅哥的味道,嘴角微微下垂,给人一种阴森冰冷的感觉。“这个男人长的好帅呀。”人群中一个女生十分花痴地说道。可是这句话刚说完,她突然又发出惊恐莫名的叫声:“天啊,他的脸——”原来一阵微风吹来,掀开了那人垂下的长发,露出了一直被遮掩的半边脸。只见他左脸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,从额头到下巴,几乎找不到一点光滑的地方。而且那疤痕极为细小,似乎是被人用刀片一刀刀给割出来的。“九纹龙来了。”这句话一出,商业街上顿时变得鸦雀无声了。刀疤头和那些小弟们马上迎了上去:“老大,你们来了?”九纹龙看了看这群浑身是土的小弟,猛得吸了一下鼻子,哈哈大笑道:“哟呵,今天这场面挺热闹啊?”“今天真他妈的邪门,总是碰到一些讨厌的家伙。”洪天浩扬着硕大的脑袋,看着天空喃喃道。“洪天浩
耽美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