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锦屏穿着一身宽松长裙,裙摆到膝盖往下一寸,开叉处做了内衬设计,领口蔓延而下繁复精美的蓝色凤凰刺绣,立体感极强,却因为整体宽松的设计,而更显现代化与时装风,不显突兀。
李锦屏抬了抬胳膊,让她能看清自己这身衣服,然后道:“你今天穿的衣服也很衬你。”
“这是从古着店里淘来的,”柳思南笑笑,眼眉一挑,“您不会骗我吧,这就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大衣。”
李锦屏摇摇头,伸出一只手,手指轻轻拂过她的袖边与纽扣,“这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英格兰贵族间时兴的款式,不过男款居多,会在这里设计一条腰带。”
李锦屏的手指微微用力,将布料往下按了半寸,抵在柳思南的腰线下,“男装的腰带设计在胯部往上、腰线往下,既显比例,又显得威武精神。而三十度灰会让色调更加儒雅、绅士,当时很多贵族都喜爱这种打扮。”
“买的时候,那人好像也说过,这套衣服原本配了一条腰带,”柳思南完全没想到随便一件衣服,李锦屏都能说出它的前世今生,“那这个纽扣呢,我看您刚才一直在打量。”
“纽扣应该是后来人换上的,”李锦屏笑着摇头,“违和感太强了,木头材质的纽扣与整体格调都不搭,这里原本的设计……应该是铜制或者骨头。”
柳思南说,“那我岂不是穿了男装?”
李锦屏打量了她一会儿,“也不能这么说,上世纪的国外已经很开放,很多女人喜欢穿男装,而这个款式并没有很明显的男士特征,比如这个肩膀,你穿着恰好有宽松的垂落感,换个男人穿,可能就紧了。”
柳思南听得一愣一愣的,当场为李锦屏的美貌与学识而折服。
她晕晕乎乎地听李锦屏一通说,差点忘了自己此行的原因,还是有点不好意思,“那个,李总,对于冒领的事情,尽管您已经不打算追究我的责任,我还想说一句抱歉和谢谢。”
李锦屏一抬下巴,“咖啡凉了。”
柳思南说,“啊?”
“喝咖啡,”李锦屏说完就低头喝了一口,柳思南下意识也端起来喝,咖啡的醇香顺着口腔弥漫开来,顿时让她浑身毛孔都舒畅地张开了,在浑身的舒畅中,她听见李锦屏毫不在意道,“以后这种小事,不用和我说。”
柳思南不知怎么感谢李锦屏才好,“您真是个好人,真的,我看到您的第一眼就觉得亲切,您穿的衣服,说的汉语,都让我觉得太亲和了。”
“你也是第一个让我在美国留意的华人,”李锦屏把喝完的咖啡随手放在桌子上,往外看了一眼,“我这两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国,吃一口家乡菜都很难。”
柳思南顺着她的目光看去,什么都没看到,“真的吗?李总也有吃不到的家乡菜?”
柳思南的语气满满怀疑,李锦屏如此有钱,想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吃满汉全席都可以吧。
谁料李锦屏却严肃了神色,盯着柳思南,很认真道:“有的。”
“饭菜要趁热吃,可能是因为没有哪个大厨会跟在我旁边烧锅炒菜吧,吃到菜的时候,不是稠了就是糊了,”李锦屏想了想,自己也觉得无奈,“已经很久没吃上第一口了。”
柳思南抿着唇想了半天,提议道:“那不如李总来我家吃饭?我种了一些菜,会做饭,而且经常做家乡菜,就是不知道李总吃不吃辣,口味偏酸还是偏甜,喜欢淡口还是咸口……”
柳思南絮絮叨叨说了一通,越说越小声,最后闭嘴瞅着李锦屏,又开始尴尬。
眼神怯生生的,却纯澈无比。
像一头莽撞而秀丽的小白鹿。
李锦屏像在嘱咐什么大事,认真地一字一顿道:“吃辣,偏甜,淡口。”
柳思南愣了愣,连忙道:“我记住了!”
李锦屏又往门口看了一眼,对柳思南招了招手,小声而快速道:“快走!”
柳思南不明所以,跟着李锦屏从后门出去。
柳思南说,“怎么了,外面有人会进来吗?”
李锦屏停下脚步,笑出声来,促狭地笑,“当然。这里是休息室,当然有人会进来。”
柳思南不知道有人进来和李锦屏要拉着自己出门有什么联系,下一刻,李锦屏一锤定音道:“估计我的助理正在找我,但今天的会我不想开了。”
柳思南还是愣着,“啊?”
李锦屏笑了笑,“取消会议,去你家吃饭。”
说完她拿出手机给助理发了一条微信,然后问柳思南道:“可以吗?”
“……当然!”愣了半天忽然被cue所以吓了一跳的柳思南大声回复道。
李锦屏记得那天自己开着一辆蓝色的越野车,从她第一天看见柳思南,柳思南穿着蓝色的秀场服开始,她的生活里,就多了许多蓝色。
她丝毫没有任何恋爱的经验,对柳思南的追逐,是她一生中最疯狂的冒险。
她用尽前半生所学,温和、优雅、从容地游走在柳思南身边,当柳
耽美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