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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比起养个弟弟还是养条狗更好(1 / 7)

曹弥去看过她爸妈出事的地方,那天她没有去上学,一大早就背着包,里面装了点馒头和水,从家出发就往外走。

她家里又一次门庭若市,挤满了一群又一群赶过来的亲戚。

不同于之前,这些亲戚暴露出丑恶的嘴脸,贪婪想要霸占曹弥家的东西,每次来一趟,总是不空手要带着些什么回去。

“你爸妈出车祸——总是有赔偿金吧?”光着头的男人搓了搓手,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,对着曹弥开口道,“这钱呢,伯伯可以替你保管,等你长大了再还给你。”

“多少钱哎——啧啧啧,要是给你爸妈办丧事,里里外外都要花销哩。”

曹弥按照她妈曾经和她描述过的路线,一步一步靠近着目的地。

她看到从路上驶过的好几辆车,圆圆的轮胎转着,把尘土转飞出去。

她捂着手里的馒头,两只手把它遮的死死的,在灰尘消了以后,才又低头咬了一口。

冷了、硬了,并不好吃。

不知道走了多久,曹弥腿都走酸了,还是没有走到。

女孩发育的早,曹弥光长个子不长胸,这身穿着打扮也偏中性,头发剪的短短的,这一路倒也没什么人拦她。

她继续往前走着,终于快走到了,路边插着一个路牌。曹弥识了字,知道那写的是医院。

她走到了,但是地上痕迹都被处理干净了。

曹弥不知道她爸她妈死在哪。

可即使过了很久,也还是会有路过的人,停住脚步,摇头叹息着当年的那场惨剧。

“可真是太惨了——我和你说,就在那,当时车上一个人都没活下来。”

“还有一个孕妇,据说快要临盆,她男人扑到她身上,结果两个人一起被钢片扎穿了。”

哦——

声音灌到曹弥耳朵里,她眼珠往右转,看向来时的方向,这才知道,原来就在那里。

她刚才就从那里走过的。

但她认不出来。

一切痕迹都随时间消散了,当年那血都浸渍到柏油马路上,擦也擦不干净。

但现在什么都没了,最深的那摊血渍所处的地方,早就变成两个四四方方的小黑盒子,把她的家人装在里面了。

又来了。

过往纷至沓来的回忆,塞的曹弥脑子突突的疼。那些真的假的记忆碎片,不停用锋利边刃在曹弥脑内割出崭新的血痕。

不不不,不要去想,不可以去想。

明明已经忘的差不多了,不是吗?

痛到极致时,连叫喊都是奢侈,曹弥从沙发上·爬起来,又因为手脚发软猛地摔到地上。

她强撑着站起身体,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去,翻出抽屉里的药,熟练倒出吞了进去。

曹弥捏着药瓶,瞳孔里都是虚幻的焦影,落不到实处。

是了。

曹弥想,她怎么能要弟弟呢?

她弯唇笑了一下,也不知为什么,就是觉得有些好笑。

她觉得比起养个弟弟,还是养狗好。

养的时候心狠一点,死的时候立马换一条新的,就不会太心痛了。

——但是,她自己真的做得到吗?

躺在床上的豌豆王子,眼睫震颤着,睁开了他的一双眼睛。

他环顾四周,想要寻找到成功救下自己的善良女孩。

可这里没有优雅高贵的皇室公主,也没有踩着水晶鞋翩翩起舞的辛杜瑞拉。

他被囚困于这座高塔之上。

印入眼帘的,只有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简陋卧室陈设。

不远处窗帘被紧紧拉到一起,严丝合缝,钻不进太多阳光。

这间显得极为逼仄狭小的屋子,是得不到上天太多眷顾的,普通又平凡的曹弥的家。

究其一生,她也无法从丑小鸭蜕变为洁白优雅的天鹅。

曹弥骨子里流着咄咄逼人,从不肯吃半点亏的母亲徐凤娟的血,也淌着想要以和为贵,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父亲曹亮的血。

再怎么追根溯源,也只属于农村人的血与魂。

他们没在生前给曹弥留下太多东西,用惨烈死亡换来的赔偿款,也只叫对方成为他人眼中一块极为诱人的香饽饽。

徐凤娟和曹亮,来不及教导曹弥太多的经验道理,也来不及把世间所有的恶都向他们的女儿掰扯清楚。

家人是孩子走向现实的堡垒砖墙,他们用厚实墙壁阻隔外界的诸多诱惑。

曹弥在父母围成的圈里安然长大,等到可以出去闯荡的年纪,等到心里明悟善恶是非,站在墙边从内往外使劲,就能推倒砌在上面的片片砖瓦,去往车水马龙的世界。

他们会在适当时机放曹弥离去,不会让她像他们那样困于农村,一生都活在这片贫瘠偏僻的土地上。

但是在此之前,在曹弥还没长出用来飞翔的翅膀之前,他们亦会用浓厚爱意化为枷锁,守护好自己唯一的女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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