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,柜子里挂着死者的四件衣服,于是我将它们取了出来,摆在物证台上查看。在翻转死者裙子的时候,透过侧光,我看到裙摆似乎有一些颜色不一样的地方。
我赶紧从器械柜中取出生物检材发现提取仪,照射了一下裙摆,果真,裙摆前面正中,有一处类圆形的斑迹。我又取出了四甲基联苯胺,进行了简易的血痕预实验,结果明确那一块斑迹,是血迹。
孙法医打完了电话,布置完工作,走回了解剖间。
这里有血,你们没发现吧。我指着被我用粉笔标出的一块区域说道,又把血痕预实验的结果给孙法医看。
孙法医挠挠头,说:这个当时还真没仔细看,裙子是黑色的,不容易发现。
不会是污染吧?我说。
不会。孙法医坚定地摇摇头,指了指衣物烘干保存柜,意思是他们有相关的仪器设备,一般不会污染。
此时实习生也打开了初次尸检时拍摄的衣物照片,放大后仔细观察,果真在相应的位置可以看到类似的很不明显的斑迹。
这里为什么有血?孙法医沉吟道,死者的裙子是正常的下垂状态,死者伤后也没有再起身,而且又不是月经期,血到不了这里啊。
我没有搭话,拿出死者红色的内裤,用生物检材发现提取仪照射。果不其然,在死者红色内裤的两侧腰间,都发现了可疑斑迹,经过血痕预实验,都确定是血迹。
这就不合理了。孙法医说,死者的右侧髂部有擦伤,内裤对应位置有血迹浸染很正常,但是为什么左侧腰间也有血?
而且都是浸染或者擦蹭导致的转移血迹。我说。
说明什么?孙法医问。
我微微一笑,似乎心中已经有了模糊的答案。
这,这,这,黑色的裙子,红色的内裤,还真是让我们难以发现异常。孙法医说。
确实,如果不是偶然机会让我看见裙子上的光线反差,我也是发现不了这些的。我说完,转头问大宝,你的检验怎么样了?
这期间,大宝已经按照原来的尸体解剖切开口,重新打开了尸体的胸腹腔。他说:没问题,都是正常的,子宫也切开看了,都是正常的。
我把死者的裙子拿到死者的尸体旁边摆放整齐,对大宝说:裙子的松紧带对齐死者腰部的松紧带压痕,现在你量一下裙摆上的血迹到裙子松紧带的距离,再量一下松紧带到死者额部破裂口的距离。
大宝拿过皮尺,量着,说:五十七厘米,五十八厘米。嗯,死者
两个距离差不多,对不对?我打断了大宝。
大宝茫然地点点头,孙法医则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。
我微微笑着说:大宝,你把死者的四肢关节的皮肤都切开。孙法医,我们来看看头部伤口。
我按原切口剪开缝线,翻过死者的头皮,细细看着这个星芒状的创口,说:死者的头部,你们清洗的时候没有冲吧?
孙法医摇了摇头。
我说:既然创口里没有附着泥沙,我们就不能判断这个是由现场凸起的石头形成的。
对,有道理。孙法医点头认可,钝器穿透了死者的头皮、颅骨和硬脑膜,如果钝器上有泥沙,一定会在颅内被发现。
颅骨骨折的边缘有骨质压迹。我一边观察颅骨骨折处,一边说,哎?这个死者的额部颅骨很薄啊,甚至比颞骨更薄。
正常人的颅骨厚度是六毫米加减一毫米,而且额部和枕部的颅骨都是最厚的。当然,这只是统计学意义上的正常状态。根据个体差异,每个人的颅骨各个位置的厚薄程度都不一样。眼前的这名死者,颅骨就和一般人不一样。正常人颞骨翼点处的骨骼是最薄的,这也是为什么打击太阳穴容易致命的原因。但是死者的翼点颅骨倒是不薄,反倒是额部的颅骨只有三毫米的厚度。
颅骨更薄,就更容易骨折。孙法医沉吟道。
大宝,你那边怎么样?我转移了话题。
都切开了,有一些损伤。大宝熟知我的套路,说道,不过不是腕、踝关节的环形皮下出血,不能确定是不是约束伤。
我点了点头,说:既然有交通事故的事实发生,明确死者是不是有约束伤这个就比较难了。不过既然有伤,就不能否定我的判断。
你什么判断?大宝好奇地问道。
我判断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。我微笑着说,这是一起命案。
命案?大宝吃了一惊,左右看看眼前的尸体,说,难道是交通肇事后,怕死者没死,于是干脆灭口?我记得曾经有个网络热点案件,就是一个学生在开车撞人后,怕人告发,而连捅了伤者几刀的杀人案件。那个学生,好像被判了死刑。
你说的这个是一种可能。我说,不过我更加倾向于另一种可能,只是,这需要明天检验结果全部出来之后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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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大早,我先去了dna实验室拿报告,所以抵达专案组的时候晚了一些,专案会已经开始。我悄无声息地坐在专案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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