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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(1 / 2)

年初,我听腻了刘北安总挂在嘴边的老式民谣。强行夺过他的p3,拷贝了一份八十年代的欧美金曲合集进去,几乎占满了全部256兆的存储空间。一开始,他抱怨颇多。但仅仅一周后,就主动跑来问我有没有同类型的更多歌曲提供。

几个月来,他从爵士乐听到hipop,无论是“沙滩男孩”还是埃米纳姆的都照单全收,仿佛经历了一场与当代西方音乐的接轨之旅。

说起来,为什么这小子会喜欢鲍勃·迪伦,实在是个谜。出于好奇,我专门下载过鲍勃·迪伦的专辑,听了一首就全部删除了。唯一的收获,大概是搞明白了一点——刘北安其实没唱跑调。

“最近,我听了《like a rollg stone(像一块滚石)》的原曲。”我开口道。

“哦?”

“别说,你模仿得其实挺像。无论是不怎么合理的节奏感,还是那一副破锣嗓子,都与鲍勃·迪伦本人别无二致。”

“这不是理所当然的,你当我练了多久?”

“不过,即使是原曲,我也听不下去。”

“觉得难听对吧?”

我点点头。

“明白的,刚听到迪伦的歌时,我也抱有相同看法:什么玩意嘛?最近,听了不少其他欧美音乐人的歌,更加深刻地理解到了这一点。他的歌没有披头士的动听,没有平克弗洛伊德的发烧,没有枪炮玫瑰的煽情,没有涅槃的生猛,只有一个布鲁斯民谣老炮在你耳边叨逼叨。唱腔艰涩、歌词费解——对当代绝大部分的乐迷都堪称难听。”

“可你却喜欢?”

“这就要说起一个我本人经历的故事了,听吗?”

“不算太长的话,”我谨慎地回答,“life is too short for a long story”

“不实际说来,是长是短我也不知道。”

他的开场白多少勾起了我的好奇心。好吧,反正现在也有空闲。

刘北安语气平和的开口道,“我的老家是西部一个小县城,说实话,和农村也没太大区别,小时候家里还种菜呢。一直到小学毕业,我都没正经听过什么音乐,除了收音机里曲艺频道播的那种。”

他的家庭背景我还是头一回听说,不知道如何回应,只得“哦”了一声。

“升初中后,老师说我听力和口语都太差了,要多听磁带教材。家里人急了,当天晚上就带我去百货商店买了一台磁带播放器。我趁机自己买了三张音乐磁带,就三张,用完了手头所有零花钱。其中有一张鲍勃·迪伦的。”

“反复听的过程中,逐渐喜欢上了?”我猜测道。

“才没有呢,每次听的时候都后悔,自己怎么会花钱买下这种玩意的。其他两张都是港台流行歌,我一听就放不下了,翻来覆去地听个没完。后来每月从饭钱里硬挤,凑钱买新磁带。对我而言,中学时代最幸福的时光,就是戴上耳机听新磁带的时候。”

我笑了笑,“说得有点夸张了吧?”

“并没有!上学的时候,我一直被人欺负得很惨,只有一个人听歌时才能放松下来。”

我愣了愣,“你是说,遭到了校园暴力?”

“算不上啦。小地方,谁也没看过“古惑仔”,更谈不上有什么不良少年。只是同学们都无视我,没人愿意跟我交朋友。他们说我蠢,不通人情世故。”

说得倒也没错。

“你没接触过小地方的县中吧?县里唯一一所中学,封闭式教学,最看重升学率。老师和学生统统站在同一立场,神经紧绷,听不得任何学习以外的东西,对任何娱乐活动都严防死守。仿佛有谁伸脚越界轻轻一踢,整所学校的教育秩序就会土崩瓦解。我试图在班里推广流行音乐,反而受到了集体排挤。”

“难以想象。”

“我受不了那样的生活,也无力改变。情绪低落,成绩一落千丈。家里人原本不怎么关心我的学业,被校方找去谈话后就着急起来了。之后,我吃了不少皮肉之苦,音乐磁带也被没收了。他们认为听歌就是我成绩下降的理由。不过,迪伦的磁带是英文的,在我的据理力争之下,得以保留在手。”

“家长就是这样,从不考虑深层原因。”

“可不是!那是我人生的至暗时代——一年一度的校运动会,我报名了长跑,意外在练习时扭伤了脚。但是并没有人同情,甚至有人暗地里嘲讽我逞能。我心灰意冷,索性请病假逃学了,那种心情你能理解吧?”

我点点头,没想到他还有过如此惨痛的经历。

“逃学了,也没地儿可去。家里不能呆,又不想去网吧,那里烟味重,还时不时冒出小混混,操起椅子腿打群架。我只能一边在街上瞎转悠,一边用耳机听歌。手头唯一一张磁带,就是鲍勃·迪伦的《61号公路》。起初,我并未对其抱有什么期望,行走在荒凉的乡镇街头,耳边有点音乐总是好事。结果听着听着,竟一点点上瘾起来。其他歌再好听,听个十来遍也就腻了。可《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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