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在家里坐着躺着,其他的也吃不下。
自己从来都没有体会到,想吃东西的感觉,因为他吃什么都一个样,尝不出味道。
但是他现在,在一碗粥里,感受到了不同的体验。
肚子在咕咕叫,脑子疯狂的给手,下指令。
快点!肚子饿了!手你给我动作快一点。
崽崽觉得自己已经动作够快了,但是听到旁边的声音,望去,目瞪口呆。
林爸爸没有拿勺子吃,他嫌弃勺子吃起来不过瘾。
直接拿了双筷子,嘴在碗边接着,筷子快速的往嘴里划拉。
趁着咀嚼的空隙,还夹一筷子林夏芝腌的泡菜。
“呼噜呼噜~”妈妈一直说爸爸这个吃相跟猪抢食一样。
林爸爸:粥那么香,我愿意当一只抢食的小粉猪。
林妈妈:你还小粉猪?我看是大黑猪吧。
林夏芝看到崽崽,他眼里充满对林爸爸崇拜的眼神。
她赶紧夹了一筷子泡菜给他,挡住他的视线。
崽崽咱乖,咱不学。
看着崽崽吃的津津有味,林夏芝才放心的端起她的粥。
“哈,果然还是这个味道最好吃。”
林夏芝感觉到香醇牛奶和软糯燕麦片还有爆脆燕麦米多重口感。
不由的发出一声赞叹,对味!
她突然感受到一股死亡视线。
原来是林爸爸听到了她的夸赞,一脸不赞同的看着她。
还没有等他开口反对,就看到了一双死死盯着他的眼睛。
林妈妈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:你想说什么?敢说试试。
怂了,惹不起。林爸爸缩了缩脖子,乖乖喝自己的粥。
二对一完败啊。
他又看了一眼头快要埋在粥里的崽崽,沉思:把他培养成我战营的人,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。
崽崽却表示:叔叔我们不约,只要是芝芝姐姐做的我都爱吃。
林夏芝看他们都吃完了,舒服的窝在椅子上,崽崽的脸上也有一点气血了。
她把剩下一大锅,还热着的粥分给邻居们吃。
粥还是现煮的好吃,要是再加热,口感就不好了。
两款粥得到了邻居的一致好评,他们强烈要求小店把它加入菜单。
林夏芝没想到自己走一圈回来,又多了个任务。
反正现在人手也够,就当新品上吧。
于是街上出现了很多拿着杯子吸着粥的人。
林夏芝家的粥是用奶茶的杯子,盛上粥,在放进机器里加一层密封膜。
只要插入吸管就能轻松喝到。
这样的方式真的太方便了。
走在路上就能像奶茶一样喝粥了。
特别是牛奶燕麦粥特别受女孩子欢迎,味道比奶茶好喝多了,又能饱腹,又不会变胖。
胃口大的人,再加上两个包子,就能吃的饱饱的。
粥加包子才10块钱不到,这实惠的价格,让林夏芝店里面多了很多农民工的身影。
他们平时特别省钱,打工在工地干的都是辛苦活。
吃饭只求能吃饱,只要能省钱,吃什么都行。
经常吃的就是馒头和葱油拌面。
夏天吃还好,现在冬天了。
刚买来的馒头吃上几口,马上就被寒风吹干巴。
葱油拌面,都变成一坨一坨,油都凝固在面上。
经常吃的那一家店,经常会为了赶量,就会提前把拌面做好,放进打包盒里。
等他们去买的时候,早就变成冻面了。
他们这时看到一个工友,拿着他们没有看过的食物。
他脸上幸福的表情,跟他们分外格格不入。
徐国庆听到工头说可以休息吃饭了,本来打算像往常一样去买一碗葱油面吃。
“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”他拿起手机一看,是他正在读高中的女儿。
接到女儿的电话,也不知道对方在电话里说了什么。
他一脸兴奋,挂掉电话,拍拍衣服上的灰。
又拿出一条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毛巾,擦干净手。
工友们看着他反常的举动,很好奇,平时这小子吃饭都不擦手,现在去干什么去?
“国庆,你那么隆重,是要去见谁啊?”
徐国庆看着工友们贱兮兮的眼神警告他们:“去去,你们这群龟孙,想什么呢。我女儿来给我送饭了。”
“哇!”他们齐齐发出羡慕的声音。
工地上很多人都是背井离乡的,平时跟家里通话的机会都特别少。
为了省钱,一年也只回家一次,平时也不敢吃点其他的,想把钱多省下来寄回家。
就是因为跟孩子老婆见面的时间特别少,导致家里人跟自己很陌生,见了面也不知道说什么。
现在老徐的孩子还那么懂事给
耽美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