愤怒。无论他们态度如何,反正都是来送贡品的。
“若宇文大趾也是尔等这般就好了。”石允想着,也说了出来,“若汉人都是尔等这般就好了,那孤……如今就是坐在岐阳了。”
石允的意思,不是当皇帝,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当汉人的皇帝。
石允小时候,过的是汉人的生活。他的父母是主家的胡奴,可也只是牙人单方面说他们是胡奴,这两人其实怎么看都是汉人,主家买下也只是图便宜。因为两人没有半点胡人技能,不会侍弄牲畜,不会唱歌跳舞,甚至两人只会说汉话。
他们大概已经在中原活了几代,彻底汉化了。这样的杂胡奴婢到了主家手里,也只是做寻常的农活。
石允就是被他的母亲生在地里的。
可虽然怎么看都和汉人一样,地主对待他们比对待汉人佃农苛刻得多,其他汉人也会欺辱他一家。他很小的时候,父母双亡,主家嫌弃养一个小孩子很麻烦,就将他卖给了路过的客商。
如果人生彻底是这样的话,那石允简直就是“洗白反派流”小说的男主,是一个事出有因的被迫的坏人,如果有一个人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,拯救了他,两人之间就会展开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。
然而,那位买到他的客商,就是一个和善的好人,当初会买下他,也是知道这样的小孩子,若落在别人手里,没有活路。
商人对石允很好,甚至教导了石允读书习字,后来又让他加入商队,石允就是跟随着他骑马射猎、读书习字。连“石允”这个名字,也是商人给他取的。
可后来他们遇到了叛乱的杂胡,石允便高喊“我不是汉人,我是疾勒人!”
带队的杂胡首领可能当时觉得有意思,没有杀掉石允,只是让他亲手杀掉当时商队里还活着的人,以证明他不是汉人。
石允杀得毫不犹豫,拎着恩人的人头,他加入了这支杂胡的队伍,一直到现在。
当年听说疾勒大单于要入关,他欣喜不已。然后没多久,就听说大单于让宇文大趾杀了,那时候的他还算年轻,顿时暴跳如雷,赌咒发誓要杀了宇文大趾,还带人砍了好些汉人的脑袋解气。
后来听说托博大单于打到岐阳了,他又高兴了,甚至已经调兵准备去投奔托博大单于了。他觉得这次托博大单于都已经入关了,应该没问题了。他也不在意对方到底是托博人,还是疾勒人,反正都是胡人就行了。
然后,宇文大趾又把托博大单于杀了。
那时候的石允还是很生气,可他已经不会暴怒了。他不明白,明明宇文大趾也有胡人的血统,为什么一个劲跟自己人作对?
汉人有什么好的?虚伪又懦弱,汉人的那些所谓世家,干的事情不就是和胡人差不多吗?不过胡人更直接,他们却要给自己挂上个风雅、高尚的名号。
石允就喜欢做杂胡,做一头狼,一头虎,撕碎猎物,在猎物的惨叫声中享受他们甘甜的鲜血与紧绷的嫩肉。
“宇文大趾不识时务,哪里能与大王相提并论?”有使者赔笑道。
石允笑了笑,这笑容在他白胡子的衬托下,竟还挺慈和的:“尔等觉得,孤称其为宇文大趾,乃是轻视?”石允摇摇头,“大趾,麒麟趾也。他该是我们胡人的英雄啊。尔等怎么配了?”
当年的托博人大军被宇文霁打崩后,有部分托博人逃入了中原,后来陆续归到了石允麾下。
石允很理解杂胡对“宇文大趾”这个名称的敬畏,汉人称呼“大趾”是嘲讽轻蔑,杂胡不是,杂胡是正经认为宇文霁是天神的大脚趾。所以石允对宇文霁的避战,他军队中八成士卒都是认同的,他们不想去和宇文霁对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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