饱餐一顿之后,蒙晓君已经懒得再去应酬。翁晖也不想勉强她,便把她带上了二楼包厢。
等看到包厢里那一面落地大窗时,她刚刚那种怪异的感觉又上来了。
与其说下面是宴会厅,不如说这里的设计更像是一个古罗马式的斗兽场。
包厢的玻璃明显是单向的。也就是说,外面看不到里面,但里面能很清晰地观察下面。
所以,这里真的只是赌场这么简单吗?
蒙晓君还没来得及细想,就被翁晖抱进怀里。
他亲了亲她的发顶,声线透着宠溺,“我们的君君怎么还是那么不喜欢交朋友。”
大学时期,他获得过几个国际大奖,因此参与过一些应酬。
那时的蒙晓君也像现在这样,虽然鼓励他多多出席,自己却雷打不动。
除非主办方要求携伴侣出席时愿意露个脸,不然能躲则躲。就算人去了,也是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。
有时甚至提议他租一个临时女伴。
翁晖了解她。
她不是故作清高,而是活得太随性了,压根不想为难自己。
果不其然,现在的蒙晓君也给出了差不多的答案。
“我这叫拒绝无效社交!”
她就是普通老百姓,有一个普通的家庭做着普通的工作,虽然工资不高也够将将养活自己。
这样的她,认识贵人有何用?她家里也有那当官的亲人,关系够用就行了呗。
再说了,就连出席这种宴会穿的裙子,她都没办法日常使用。要不是租“战袍”会让自己的男伴丢人,她还不想把它们挂在家里碍地方呢。
所以,这种聚会对普通人来说,就是鸡肋。
她不喜欢,也不需要。
翁晖把她抱得更紧了。
如果学生时代她是天真烂漫,不知社会险恶;在名利场里浸淫这么久还能保持初心,那么她就真的是出淤泥而不染了。
他的小女孩啊,就是太凉薄了。无论对人,还是对事,她总有一套绝不动摇的理念。
被翁晖这么一打岔,蒙晓君也不好再多问什么。
就在他俩腻腻歪歪的时候,叁个外国人,确切地说是叁个长相好看的男人走了进来。
一个金发碧眼,风度翩翩;另一个棕发棕眼,洒脱不羁;第叁个作阿拉伯装扮,蒙晓君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好,因为他审视她的眼神过于直接。
翁晖看到他们,立刻露出大大的笑脸。
蒙晓君离得近,能清晰地看到他眼底的光。
她见过翁晖的假笑,哪怕眼神再真挚,假的就是假的。
可是现在的他,是真的开心。
所以,这叁人应该不简单,至少在关系上,不简单。
此时的翁晖确实很开心,久别重逢的开心。
他拉着蒙晓君上前,郑重介绍道:“ji,kg,sheisywife”
蒙晓君听出来了,那第叁个人和翁晖不熟,所以他连介绍都省略了。
翁晖接着贴心地换了中文,对她说,“君君,这是我在华尔街认识的好兄弟,金发的是kg,棕发的叫ji。”
ji见他忽略第叁人,只好用蹩脚的中文介绍,“这是to。”
都是第一次见面,微笑着点头算是打了招呼。打完招呼,蒙晓君便随着翁晖坐到沙发上。
叁个男人开始用英文聊天,期间to几乎没有说话。由此能看出他的地位,不高。
她听不懂也不想听,但碍于礼节又不能立刻离开,因此任翁晖搂着,乖巧地做一个摆件。
说起做摆件,也是很有讲究的。
这时的你不能到处乱瞟,尤其是不能随意打量对方,这在社交礼仪上是绝对不允许的。
所以现在的她安静地靠在翁晖的手臂上,视线盯着他的袖扣发呆。
翁晖的品味一向是很好的,此时佩戴的袖扣也颇有讲究,上面似乎还有细腻的花纹。她忍不住用手指摩挲,冰冰凉凉的玉石质感,摸起来就很舒服。
别小看这小小的一枚扣子,却是一个男人身份与地位的象征。
突然想到刚刚特意瞄了一眼对面两位男士的手腕,她猜测kg应该比ji更有权势。
因为kg的袖扣精致又低调,一看就是中古品,与翁晖现在戴的类似,不过kg戴的质地应该是金属的,在年代上更久远。
而ji戴的手表虽有上百万,但比起两人的袖扣又略显庸俗。在这种名利场,越是不起眼的饰品越能代表一个人的层次。
那么问题就来了。
为什么不是衣服更显阶级呢?
因为真正的权贵,从来不穿所谓的名牌奢侈品。他们都有自己的私家裁缝,每一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品。
对!是艺术品,不是商品。这些衣服并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,它们甚至不能用价格来衡量。
就拿她现在身上穿的旗袍来
耽美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