啊?”
“我草了。”凌瑾瑜听到这话白了黎理一眼,“明明是她视奸老娘好吧,我还想问她怎么找到我的。咱们百天纪念我发豆影她还给我点赞。她现在ip就在美国,是我要看的吗,她自己送上门来。不如我问问她还在不在,把她约出来你俩真人battle一下。”
黎理双手合十求饶道:“饶了我吧你,我可不想见到她。”
凌瑾瑜冷哼一声,拉着黎理继续向前走。路过royce hall旁边的草坪时,黎理指一指草坪处又说:“我们新生入学那天就是在那个地方集合的,当时还有迎新夜市,卖各种社团的周边,蛮好玩的。你要是当时来美国读这所学校的话,肯定也会经历一遍,每年都差不多。”
“嗯?为什么这么说。”凌瑾瑜问出来以后一想,当时要赞助她去美国上学的好心阿姨,那不只有黎想这一个可能吗。她捂住嘴指着黎理说,“所以我当时要是不去英国,就能早五年认识你了!”
“嗯哼。我以为你妈妈已经和你说了呢。”
“没有。我只知道那年有个妈妈的朋友要赞助,不知道对方是谁。”凌瑾瑜挽上黎理的胳膊,陪她走过图书馆前台阶,走向学生商店的方向。她接着说:
“那也不太好吧,我十八岁那年可是很混蛋的,天不怕地不怕,觉得老娘最厉害。估计能把你烦死。到时候别说谈恋爱了,你不把我丢出门都不错了。”
黎理哈哈笑起来,说:“我以为你会说我老牛吃嫩草,把舍友变女友之类的。”
凌瑾瑜挑起眉毛疑惑地看向黎理,问她,“……?你是那种人吗?”
黎理摸摸鼻子,轻咳一声,“咳…这个吧。相处久了我觉得是有可能的。”
“呵。”凌瑾瑜冷哼一声,笑她:“假正经,真闷骚。看来早就馋我身子了。”
“你敢说你没馋我?”黎理反问。她现在已经会和凌瑾瑜拌嘴了。
两个人互相争论到底是谁馋谁这种幼稚的问题,向别处走去。路上,黎理主动提起她大学时期打猎这一爱好,最开始只是好奇去尝试,后面就迷上了打猎。结果前任姐觉得黎理喜欢打猎是暴力狂,坚决禁止她将这个爱好进行下去,进而造成了当前任发现猫咪不见了以后,以为是黎理把猫杀了这种认知。
黎理说到这还有些无奈:“我承认自己爱打猎可能是有点难以接受,但也不代表我喜欢虐杀动物啊。我做的这些事都是合法合规的,合理控制野生动物数量,还能为当地的猎人带来创收,用以更好地保护森林和其他生物。”
凌瑾瑜觉得这真的不怪前任姐,有些人就是对这种事难以接受,尤其是在和平的现代社会,狩猎被和杀戮画上等号,被很多人所曲解。但人和人的想法就是不一样,有些人心地善良觉得狩猎残忍也很正常,有些人就觉得不过只是一个正常的爱好。就像凌瑾瑜不觉得狩猎有什么问题,单纯是爱好而已。
不过她也不太懂喜欢狩猎的人的深层逻辑,因为什么才喜欢的呢?抱着这份好奇心,凌瑾瑜问黎理:“嗯…那你为什么喜欢打猎呢?”
“这个理由嘛,一个是狩猎是对体能和耐力的考验,可以学习如何控制情绪,也可以培养冷静、耐心、观察力、决断力等能力。二是野味很好吃,烹饪野味也很有意思。三是我很喜欢枪,玩枪本身就很解压,打猎就可以打枪。”
黎理说罢,又补充道:
“狩猎需要深入大自然之中,保持冷静与耐心,细心观察猎物,等待一个最合适的时机,迅速出手,再以最不痛苦的方式迅速了结猎物的生命。这个过程中真的能学到很多东西。我曾经为了猎一头熊在林中生活过一周,这对身心等各方面都是极大的考验。我追踪它观察它了解它,最终狩猎成功并将其制作成料理时,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,觉得我做到了,前面那么多天的努力没有白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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