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别在这件事上保持您的风度了,潘奕先生。我很直白的告诉您,那位女士是被二次抛尸在您的旅馆后门的,所以您明白了吗?抛尸者不一定是杀人犯,但很可能和您有矛盾。当然,对方也可能与您并不是竞争关系,而是在其它方面有仇。”
第二具女尸已经形成了尸斑,她被发现时是脸朝上平躺在地上的,她的尸斑却在面部、胸腹部,还有小腿与前脚掌上。所以她死后至少两个小时内,都是脸朝下的。再加上她腿部奇怪的尸斑分布,她的上半身和腿,很可能处于不同的高度。比如脸朝下倒在床上,双腿却跪在地上。
同时女尸的脚后跟也有擦伤,但伤口上没有血迹,并且没有任何愈合的迹象,那很可能是死后伤——鱼尾区分局缺乏必要仪器的兼职法医能在短时间内发现这一点,已经难能可贵了。
潘奕沉默了十几秒,抬手指向了隔壁的鸡毛掸子旅馆。
同行是冤家,更何况只有一米半距离,几乎等同于脸贴脸的同行。
“非常感谢您的指证,但有鉴于尸体是在您的店里被发现的,我们还是要对您的旅馆进行搜查。”所以动静还是不能小的。
“警、警官先生……”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钱袋,从钱袋鼓鼓囊囊的情况看,反正是比刚才那个旅馆老板给的2艾柯多。
奥尔没出去重新下达命令,他看见两家旅馆并列在一起后,就已经吩咐警官们那么干了。现在那边应该已经分出人手去隔壁了。
奥尔当做没看见那个钱袋——你在记者面前给我行贿?脑子怎么想的?如果我心胸狭窄可是会吓唬你的。
“尸体具体是在什么位置被发现的?”
尸体这个词让潘奕小跳了一下,就像是他突然看见脚边出现了一只恶心的虫子,或者什么脏东西。
“具体位置……”
“你真的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吗,潘奕先生?”
潘奕露出尴尬的笑容,他翘着手指指向一个方向,脸却又瞥向相反的方向,甚至喉咙抖动溢出了几声干呕:“应、应该是在那里。”
这是洁癖?那就没办法了。
奥尔退后一步:“这案子你应该比我更擅长。”
虽然尸体已经被搬走了两三个小时,并且这里的人流量密集,但伊维尔从刚才就给他打眼色,显然没有人证,他也能闻出尸体的气味。
“蒙代尔?”伊维尔一愣。
奥尔却很坚定:“你擅长,你负责。”
伊维尔顺着尸体的味道带着他找到第一案发现场,再顺着尸体的味道找到转移尸体的人,幸运的话,还能找到抛尸者。
全过程有奥尔的事吗?他为什么还要负责,就为了通过口才把伊维尔的功劳鼓吹成自己的推理吗?不,谢谢,他是看起来有点婴儿肥的娃娃脸,而不是注水的大脸或结了老茧的厚脸皮。
罗森伯格眼睛瞪大,嘴巴微微张开,虽然前边的过程已经让他觉得这个血族很神奇了,可现在奥尔的行为还是惊到他了。
作为知情人,他是很了解血族和狼人间的关系的,狼人就是血族的附庸骑士。“骑士”这个词说起来很好听,充满英雄主义和浪漫色彩,但至少附庸骑士没那么美好。
他们可以理解为身强力壮的,从小接受杀戮训练的贵族打手。和农奴的不同,也只是他们从小被分配的职责不同,附庸骑士的待遇更好一点,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上升空间,比如娶了贵族的私生女之类的。
在这种情况下,狼人奋战的一切,当然都属于他们的主人。
“报导的时候,需要把这位警官的名字替换成您的吗?”罗森伯格甚至特意问了一句。
他得到的回答,依然是毫不犹豫而坚定的:“谁干的是谁的。”
伊维尔有短暂的茫然,甚至羞涩,他真的脸红了,大眼睛左右张望了几眼,看起来相当无措。然后他开始动了,直接走向了隔壁鸡毛掸子旅馆的后门。
“砰!”鸡毛掸子旅馆紧关着的后门突然打开,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站在那,惊恐的看着奥尔……身上的红色制服。
“汉森先生?”裁纸刀的老板潘奕恰到好处的发出了一声惊呼。
这位汉森先生想朝另外一个方向跑,但毫无疑问的,他没能跑出两步,就被伊维尔拽住了:“鸡毛掸子的老板?”
如果是卖鸡毛掸子的也就算了,但是一个开旅馆的为什么要给自己的店起这种名字呢?奥尔差点笑出来,但忍住了。
“不,我……”
“是的,他是,他是沃特·汉森,鸡毛掸子旅馆的老板。”
汉森用“我谢谢你祖宗八辈子”的眼神看着潘奕。
“是的,我是鸡毛掸子旅馆的老板,先生们,你们的很多同事也正在我的旅馆里,你们真的太辛苦了,我正想去给你们弄点啤酒喝。我——轻点!”
伊维尔已经拽着汉森,从后门走进了鸡毛掸子旅馆。在奥尔眼神的示意下,潘奕跟了上去,然后就是奥尔和罗森伯格以及助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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