奎妮侧过头,不再说一个字,道不同不相为谋,没什么好说的。
就在这时,她听见身后传来一道脚步声,应该是野狼会的人来了。
运气好的话,她可能会留一具全尸;运气差的话,她可能从头发到血液都会被明码标价,流向美国各个州的黑诊所。
可能这就是在这个世界行善的代价。
奎妮却迟迟没有等到枪声。
她回头一看,只看到一双漆黑修身的皮靴,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——酒吧里,明琅旁边那个穿斗篷的男人!
其他人则比奎妮还要惊愕,他们都植入了放大感官的义体,却没有察觉到半分动静,这人究竟是什么人?!
一时间,所有人都如临大敌,警惕地看着男人,伸手探向后腰拔枪。
男人没有看奎妮一眼,帽檐下神色冷淡,语气颇为嫌恶:
“……一群乌合之众,浪费我的时间。”
不知为什么,奎妮总觉得他说的是“一群乌合之众,浪费我陪明琅的时间”。
看来,他应该是被明琅派过来救她的。
奎妮心中顿时溢满了对明琅的感激之情。
·
沈澹月的表情却不怎么好看,始终冷得骇人。
自从那天,他答应明琅要跟她谈一段“自由、平等、正常”的恋爱后,简直是噩梦的开始。
自由,不仅意味着他不能再独占明琅,不能再限制明琅的活动范围,不能再为了一己私欲而清空整个购物中心。
也意味着,明琅也会这么对待他。
昨天,他因为基地的公务迟到了十分钟,她甚至没有质问他为什么迟到。
他是一个冷静理智的成年人,不想因为这种小事患得患失,却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回想明琅的表情和动作,反复思考——她真的喜欢他吗?
假如是她失踪十分钟,他可能已经把荒漠区掘地三尺了。
沈澹月重重闭了一下眼,
他不要求她……这么喜欢他,只想要她多给一点安全感。
她却在酒吧里欢声笑语,如鱼得水,还打发他过来救这个玫红头发女人。
——她为什么这么看重这个玫红头发女人?
她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?
她之前为什么要用这女人送的手机?
沈澹月冷冷俯视着奎妮。
比起救下她,他更想拧断她的脖子,永绝后患。
但他必须完成明琅的命令。
这是一段“自由、平等、正常”的恋爱,他必须像正常人一样救下妻子的朋友。
即使这个朋友毫无边界感与廉耻心,喜欢跟他妻子勾肩搭背,还送了他妻子一部廉价手机。
沈澹月神色冷漠厌倦至极,却不得不伸出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,打了个响指。
无形的黑雾急速涌来,仿佛怒涛一般包围了这个简陋的营地,顷刻间风云变色,伸手不见五指。
周围人哪里见过这么诡异的情景,顿时惊慌失措,质疑声此起彼伏:“这是什么?!”“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……”“站住,不准动,再过来我开枪了。”
但不等他们扣下扳机,子弹突然簌簌坠落,枪管仿佛被无形的力量钳制住一般,无法移动一分一毫,几秒后精钢钢管居然像被晒卷的叶子,一寸一寸往后卷曲了起来。
这一情形令所有人大惊失色,想要扔下武器拔腿就跑,却发现自己被钉在原地,动弹不得。
黑雾逐渐迫近,隐约闪现出无数颗骷髅头。
那些骷髅头面目冰冷,黑漆漆的眼洞中燃烧着怪异的荧蓝色鬼火,似乎只要沈澹月一声令下,就会将这些人撕成碎片。
沈澹月居高临下,允许了它们的杀戮。
这是非常恐怖的一幕:上万颗骷髅头如同饥饿的野兽扑了上去,在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声中,将那些人撕扯成碎块。不到几秒钟,所有人便已被五马分尸,仿佛被砸烂的西瓜瓤一般,浸红了土黄色的沙地。
奎妮看着这一幕,胃部拧作一团——哪怕她是既得利益者,也忍不住吐了一地。
片刻,黑雾消失,留下一地淋漓血肉断臂残肢。
沈澹月走到奎妮身边,摘下了自己的斗篷,露出洁净美丽如月光的银白色头发。
“我能救你,也能杀你。”他冷声说,“不要再跟明琅那么亲近。”
说完,他戴上斗篷,转身离开。
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,奎妮才像想起什么似的,不可置信地望向沈澹月离开的方向。
在荒漠区,只有一个人的气质这样洁净出众,头发和眼睫毛完全是银白色的,没有丝毫杂质。
——沈澹月。
救下她的人,居然是反公司联盟的领导人,沈澹月。
野狼会所谓的靠山,不过是反公司联盟的一个工作人员罢了。
谁能想到,她的队友为了讨好反公司联盟的工作人员,想把她献给野狼会的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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