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靠山。
荒漠暴徒害怕的并不是刘易斯, 也不是刘易斯背后的野狼会,而是野狼会倚靠的反公司联盟。
毕竟, 荒漠区的人都是因为得罪了公司,不得已才到这片沙漠漂泊。
假如不是反公司联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区,他们这群暴徒、强盗和通-缉犯早被pd一网打尽了。
因此, 荒漠区的人都有一个共识。
他们可以行善,也可以作恶, 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, 接受公司见不得人的委托,但不能跟反公司联盟作对。
——跟公司打交道,是为了“利”,逐利是人之常情;跟反公司联盟作对,却是要砸了这里所有人的饭碗。
万一, 野狼会因为刘易斯的死,跟反公司联盟告状怎么办?
反公司联盟是如此庞大, 光是成员就有十几万人,这还不包括他们收纳的“难民”。
仅从人员规模上,反公司联盟几乎可以跟跨国垄断公司媲美。
唯一的差距是,联盟暂时还没有自主研发武器的能力,而大多数垄断公司都有一条独立生产武器的产品线。
但等沈澹月“继承”高科公司以后,公司与反公司联盟合二为一,生物科技是否还能占据巨型财团龙头的位置……一切都是未知数。
现在人人都知道,沈澹月随时可能会跟高科公司开战。
反公司联盟正处于非常敏-感的时期。
在这个节骨眼上,没人想去触反公司联盟的霉头。
奎妮只能保证,如果反公司联盟真的找上门来,她愿意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,不会连累队伍内其他人。
队员们这才安静下来。
货款两讫,队伍在城内休息了一晚上,打算第二天启程回去。
奎妮躺在廉价宾馆的小床上,辗转反侧,最后还是给明琅发了一条消息:
「你还好吗?」
凌晨一点钟,明琅的消息却回得很快:「我很好。你呢?」
奎妮:「这两天,你要小心。刘易斯背后是野狼会。你身手很好,但野狼会都是一群卑鄙无耻的小人,他们不会给你机会单打独斗。」
明琅:「嗯嗯,谢谢你告诉我,我知道啦!」
·
与此同时。
明琅把手机揣进兜里,抬眼望向前方横七竖八的尸体。
她面无表情地甩了甩小刀,在裤子上擦掉刀刃上的血迹。
“一群乌合之众……”她喃喃道,“杀你们真是浪费我功德。”
明琅反手把小刀插回腿上的刀鞘,继续往前走。
这一个星期,她几乎成了荒漠区最有名的佣兵。
不过,不是因为她的身手——她很少在外人面前出手;而是因为她完成委托的速度。
暗杀、盗窃、窃取情报、护送雇主安全出城或进城……甚至是帮忙寻找跑丢的宠物,只要钱到位,不触及道德底线,明琅都会接下委托。
短短几天内,她成了荒漠区的大名人。
这两天,她堪称麻烦缠身。
有被抢了生意的佣兵上门找茬,有流氓尾随到她下榻的旅馆,还有这种怎么也杀不完的小混混。
就在几分钟前,她还在纳闷,这群胳膊上纹狼头的小混混到底什么毛病,一定要来送人头,奎妮的消息就来了。
原来是野狼会。
——没听说过。
今天晚上,明琅的委托很简单,跟踪出轨的男人,最好能拍到实质性的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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