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穿着并不暴露——皮夹克、工字短背心和水洗牛仔裤,脚上一双满是泥浆的长筒靴;可穿着并不是女性受到骚扰的主要原因。
就像此刻,她弯腰的时候,露出微微凹陷的后腰,却没有一个男的敢仔细看,全部惊慌失措地移开了目光。
姜蔻直起身,举起那块石头,轻描淡写地做了个捏碎的动作。
石头瞬间化为齑粉簌簌落下。
“再有人来骚扰我,”她说,“这就是他脑袋的下场。”
看热闹的人立即作鸟兽散,聊天的聊天,修车的修车,弹吉他的弹吉他,没人再为那男的出头。
姜蔻拍了拍手上的石灰,转身离开。
她走了以后,一个莫西干头型的小混混跑到那男的身边,掏出止血喷雾,在他头上喷了几下,然后给他打了一剂肾上腺素。
男的这才缓过来,咒骂了一句:“这臭娘们儿……”
“嗐,她不就仗着那条胳膊牛逼轰轰吗?”莫西干男说,“这种用高科技装逼的家伙,咱们见多了,找个黑-客黑了她的胳膊,让她从早到晚扇自己巴掌,看她还装逼不。”
男的眼神凶狠,正要说话,鲜血和鼻涕却一齐流进了他的嘴巴里。
想到自己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狼狈,他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,狠狠吐了一口血痰:
“……你说得对,老子倾家荡产,也要把她那条胳膊搞到手,然后就像她说的那样,把她的脑袋捏成一把石灰!”
·
与此同时,洛杉矶。
21:45p,工业区。
表面上是工业区,实际上已沦为歹徒的聚集地。
在这里,看不到霓虹灯,看不到高楼大厦,看不到全息影像,只能看到被化工废气熏得黑黢黢的厂房,寸草不生的碱化土地,把夜空切割得七零八碎的电线。
以及,满是小广告和夸张涂鸦的灰色楼栋。
他走到楼栋下,抬起手腕,瞥了一眼腕表。
这个动作没有任何意义,纯粹是因为姜蔻喜欢。
她喜欢他抬手看表的动作。
如果正好露出微微凸起的腕骨,她会更加喜欢。
他放下手,抬眼望向灰色楼栋。
这里是划伤他眼周的人的住址,也是他最后的目的地。
尽管并没有对他的核心功能造成损害,但因为这人的行为,他必须更换一双新的眼睛。
有1的概率,姜蔻会不喜欢他的新眼睛。
这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。
他神色冷漠地走进楼道。
他身形高大挺拔,一身黑色西装,里面是黑衬衫和黑领带,手上拿着一把做工精密的手-枪。
修长笔直的身影,骨节分明的手指,静脉分明的手背,机械感极强的银色腕表。
他从头到脚透出一种高精度仪器般的冰冷气质。
楼道里聚集着不少混混,看到他立即围了过来,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的穿着打扮。
其中一个混混扛着砍刀,还没来得及说出打劫的台词,他突然拔枪、上膛,抬起手,森冷无情地连开四枪。
——砰!
由于动作过于快速,四枪的声音几乎重叠在一起,听上去就像只开了一枪。
更可怕的是,每一枪都刚好命中混混的眉心。
即使只用肉眼观察,也能看出这四个枪眼处于眉心的正中央,仿佛经过精确到恐怖的计算,连溅射的血迹都维持着相似的轨迹。
周围的混混都知道“出来混迟早要还”的道理,但他们第一次看到“还”得如此惨烈的场景。
混混们不由自主让出一条路。
他看也没看一眼,继续上楼,很快就抵达目标的门前。
目标正在打游戏,看到他吓了一大跳,惊慌失措地问道:“你谁?怎么进来的?!”
他扫过目标的脸庞,核对生物特征,走过去,一把攥住目标的衣领,目不斜视地走向洗手间。
这里是贫民区,洗手间不像是洗手的地方,更像是蟑螂的巢穴。
洗手台积聚着厚厚的污垢,散发出阴沟般的气味。
他一把将目标的头按进脏污的水池里,单手翻转一圈手-枪,瞄准目标的眼睛,正要扣下扳机。
就在这时,他收到了来自荒漠区的红色警报。
一个子代告诉他,荒漠区疑似有姜蔻的踪迹。
他保持着即将扣下扳机的姿势,仔细查看那条消息。
从昨天起,他就一直在找姜蔻。
他似乎忘记了很多事情。
不过,没关系,他可以重新学习。
经过大量的数据分析,他发现,这个世界的人们生存方式是杀戮、掠夺和占有。
他迅速学会了这些手段的精髓——猎杀偷盗者,掠夺资本家,占有一切可以令她愉悦的东西。
仅用一个晚上的时间,他就积累了惊人的财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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