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止醒生日快乐。
“这么丑的字,当然是老温写的啦。”陈哲彻学会了抢答。
温故迫于手里端着蛋糕的无奈,只能用眼睛瞪他,“你怎么卖我!”
身旁的大家都在起哄闹腾,其他桌的客人见有人生日,也都捧场地吹口哨叫好,送祝福。
目光依然逗留在字迹,林止醒有些哑然。
他没有做过这种事,这种半夜从家里逃出来,在不夜城闹腾,跟着大家发疯瞎玩的事。
这么多年,他一直活的像快精密的钟表,理性而规律,就连学校的集体活动都很少参加,以前同学结伴聚会的时候,他是唯一那个背包,往反方向走的人。
小学、初中,因为家庭的缘故,没有人愿意坐在他身边,也几乎没人敢和他相处,父母的压迫让他很早就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,只做那个完美的小孩。
代价是不合群和孤独。
虽然他生性冷淡,喜欢独来独往,但其实平日他看身边空荡荡的座位,或是放学时低头盯着被夕阳拉长的影子时,林止醒也会想是不是身边多一个人的感觉,会很好。
比如也能有转笔聊天的同桌,也能去参加聚会活动,也能周末被拉着去打篮球。
比如让夕阳映照的身影变成两个。
人是群居生物,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走过生命的漫漫光阴。
太孤单。
但让林止醒惊讶地是当他迈进云城中心时,特别是高二这年,发生了太多的变化。
有人热情地喊他“班长”,有人拉他打篮球,有人带他去看小狗,带他不可一世地逃跑。
那些他曾以为与自己无关的轰轰烈烈、团伙作案,居然都向他敞开怀抱。
混乱扰攘中,林止醒对上了温故的眼睛。
那家伙试探性询问:“这字真有那么丑吗?”
灯火阑珊、张灯结彩的夜,温故的耳尖红红的,眼眸乌黑透亮,似乎不相信旁人对自己大作的评价,非要得到某人的肯定。
林止醒喉咙里发出声轻笑,“不丑,很好看。”
就见温故听见后眉眼弯弯,洋洋得意地对其他人炫耀,“听到没,寿星说我的字好看~~”
“好好好,醒哥说啥就是啥。”
“蜡烛先插上!”
于是蛋糕被连插了三根蜡烛,店老板扔了打火机来,火光倏然燃起,金红色火焰跃动,大伙儿开始唱起生日歌。
就像一场梦境。
“我们合张影吧。”吴倩倩提议。
大家立马挤到镜头前,要给自己争个好位置,脸都快怼上摄像头挤变形了,温故也笑着凑上镜头,忽然来了句,“林止醒,你倒是笑个。”
“对啊醒哥,笑一笑!”立刻有人附和,接着开始吵吵嚷嚷。
背后的烟火骤然盛放,按下快门的瞬间,林止醒的眉眼忽弯,露出了一个笑容,烟花就在身后绽放着,火焰映在他脸庞,仿佛有金色流光淌过。
侧颊的酒窝深陷,分外漂亮。
虽然只是瞬间,但这视觉冲击让温故的心霎时兵荒马乱起来。
太犯规了。
“卧槽醒哥!”陈哲彻也没有缓过来,“你他妈笑起来更叫英俊潇洒吧。”
其余人也目瞪口呆半天后才开始瓜分蛋糕,温故加入进去,掩饰自己方才内心的慌乱。
大帮人就跟团伙作案似的扫荡完,已经快凌晨1点,温故带着人浩浩荡荡地去24小时影院,去看午夜场电影,大家直接包场,疯到快3点才散场,临走前还不忘再和林止醒道个生日快乐,给他拼命转红包,盯着他挨个儿收下才离开。
林止醒打开手机,“要叫车吗?”
温故说走路吧。
走出不夜城,人一下就稀少了,当凉风灌进温故单薄的衣领时,他才忽然意识到:
深秋已至。
小径旁的草丛里,是鸣秋的虫。
温故深吸了口沁凉的空气,一件外套忽然披在了他的肩膀上,他迟疑了下,认出是林止醒和自己出去玩那天,穿的那件,带着淡淡的洗衣粉味。
“你穿的比我少。”林止醒没作过多的解释,就把视线投向了别处。
两人并肩在小径走着,枯叶铺开满地,簌簌作响,路越来越黑,夜越来越深,有万籁俱寂的独特魅力。
温故把什么东西塞到了林止醒手里,“单独再祝你一次生日快乐。”
林止醒低头,手中就多了一个深蓝色的御守,做工精致,上面写着“金榜题名”四个大字,还有副耳塞。
“我知道你爸妈会做烦心的事,大不了我们不听,下次把耳塞戴上。”温故表情认真地说,“这御守是我找人从清水寺求来加急送到的,据说相当灵。”
浅浅路灯投在林止醒身上,长相说不出是多情还是薄情,清清冷冷。
秋风萧瑟沁凉,温故侧头看向漫身洒满微光的这人,因为紧张而指节微曲,“你会喜欢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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