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量不大,只算是散户。
杨晨道:“眼下十二郎你这的酒水热度未褪,若不是有你我这层关系在,我贸然还买不到哩。”
“又听说远道而来的粟特人、长安的商贾都会来找你买酒,我能插在他们之前买,也时间可以吹嘘一段时间得儿。”
由此可见,产自高老庄的白酒已经撒向世界各地了。
而此时,在遥远的唐国,一艘船自大安国的方向缓缓驶入,最后停留在大唐的港口。
从船上下来的有从大安国满载而归的唐朝商贾,也有远道而来行商的大安国人。
因大安国人全民皆修士,针对他们的审核要严格许多,其中就包括从哪个门派来,学哪些法术,是不是正宗人族之类的。
若抓到了人族与妖的混血,又没有经过报备,是要遣返、打回的。
待船上人下到最后,守船的匠人眼前一花,竟然看见一段洁白无瑕的布匹,那是修士宽大的衣袖。
随即看见了一袭比雪还要白的袍子,女剑修如刀刻般的下颌线,还有她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。
她腰间别着一把青萍剑,正是李白不离身那把的同款。
这样卓绝的气度吸引了一大波人,守门的将领甚至想:这样一位修士,等进长安城后一定会引起渲染大波吧!真不知她是来游历的,还是来找大唐修士切磋的。
凌霄派二师姐:非也,我来是背负了全派人的希望,为了能够创造一个安心修行的环境而来的。
为此,他们派需要大笔的钱,定制更多的磨喝乐以服务弟子。
重点就是钱。
就在这时,穷得响叮当地剑修们忽然想起,去年他们发了一笔横财,就是从高长松那走的。
真是多亏了他留下来的那些酒。
二师姐的眼神十分犀利:这一次,务必要请他提供批量酒水才行。
围观人:啊,她的眼神好锐利,她的穿着好入时,她甚至还信道教!
这样的修道之人,不是大唐人的最爱吗?她一定能够在长安走红的!
他们就是喜欢西门吹雪、叶孤城式的剑修!
第143章
几件仅有的印花毛衣,高长松并未交给粟特人,而是交给了唐人的商贾。
粟特人有敏锐的商业嗅觉,但异邦人,到底对唐人的风尚不够了解,让他精准地卖给时尚弄潮儿,不大可能。
最后交给出身益州四大家的刘毅,此人已然爱上了高老庄的日子,隔三差五就要跨越国境线,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。
唐代不出仕的世家子过得很舒服,仔细想想,他们一游学就是一年半载,说是游学,也就是访遍名山大川,穿插着去看名胜古迹,在各大书院中短期学习、拜访名士。
说是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”,实际上旅游的比例也很大。
由此看来,刘毅的小日子过得还是很美的。
他为什么更爱往高老庄跑,是因为这儿的人很朴实,生活却很先进。
他去长安,会为了长安的繁华而动容,可那毕竟没什么创新,只有一派大国气象,刘毅会觉得长安城比益州好,却没觉得那的日子超出他的认知。
高老庄却不同,这里的很多东西,譬如清酒、火炕、毛衣,都是超出他想象的,他在此,仿佛置身仙境。
刘毅有时会想:陶潜笔下的桃花源,不过如此吧。
高长松认识的大唐商贾甚少,乌斯藏距离长安太过遥远,更何况,比起做求购方,长安更像是一个巨大的、汇聚了世界各地商人的市场,他们习惯从远道而来的商贾手里买舶来品,却不会亲自去找。
长安的羊毛袜热已传入益州,这不是说益州的羊毛袜也管够,只是这股风气随着游学的人与两地周转的商贾,传进益州人的耳朵里。
当然了,身为高老庄的常客,刘毅当然也是有几双袜子的。
几经改良的羊毛袜质地柔软,不如一开始刺脚,再加之高长松看士子都爱羊毛袜加木屐,推出更方便的分趾袜,刘毅连连称叹道:“不愧是高十二郎,他人学去羊毛又何妨,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,怎赶得上你推陈出新?”
他越说越夸张:“古有甘罗十二为相,我虽听过此事,却一直不大信,知道见到高十二郎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。”
是哦,高长松才多大,还没有行冠礼呢,却已经成了这么多发明的“祖师爷”。
本人听他这话,却有些臊得慌,连忙道:“并非我首创,不过是有了好师父,将这技艺交给我罢了。”
刘毅神色一肃:“那定然是为仙家尊长,可否告知尊名,容我去上柱香。”
这世上有神仙,民间动不动就冒出个神仙点化凡人的故事,高长松问钟离珺是真是假,钟离珺老实回答:“一些是真的,一些是杜撰的。”
高长松不置可否,他童年看西游记时没有多想,可成年后再看二遍,觉得句句是机锋,那些神仙佛陀,看似慈悲为怀,实际上生了一百个一千个心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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