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校园进入社会,在现实面前,爱情常常变得不值一提。
他们有谈过要留在哪里的问题。
孟鸥想留在a市,向悠想回到老家的省里。
但那时候他们才大三,说着急其实也没有那么着急。
彼此只当是日常随口聊一句,谁都没当真——
没把对方的打算当真。
大四实习时,两个人都在a市找了工作,甚至还在一个园区。
向悠只是觉得方便,要是回省里找的话,学校一旦有什么事,来回的机票就要不少钱。
但她没有说,因为觉得没必要。
大抵孟鸥也因此产生了点误会,以为她也想留在这里。
不过,实习的过程还是挺快乐的。
虽然孟鸥的岗位没有特别严格的着装要求,但向悠还是花了一大笔积蓄,提前一个月给他定制了一套手工西装,留作面试用。
收到那天是个下午,两人在外面开了间房。
孟鸥特别认真地洗了个澡,往日十分钟搞定的他,生生磨蹭了半小时,皮肤都泡红了。
还不够,刚刚洗完澡的他,又额外用洗手液洗了遍手,才打开了盒子。
这副子认真的模样,愣是把向悠逗笑了。
不过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。
量身定做的果然很不一样,每一处都很完美,宽肩窄腰毕览无遗。
孟鸥站在卧室走道上,站得笔管条直。
来前特地买的摩丝,将每一根发丝都捋到了脑后,脸还是那张脸,但人总觉得不一样了。
向悠有些着迷地看着他。
硬挺的版型将整个人勾勒得高大挺拔,面无表情时,深邃的眼窝让他看起来严肃到令人生畏。
看着看着,向悠的眼窝逐渐发热。
她那曾经身着校服的男孩,已经悄无声息蜕变成了一个男人。
有点惊喜,有点始料不及,还有点儿感慨。
“孟鸥,你穿西装真好看。”
因为他太自恋,成天自己夸自己,所以向悠其实不常夸他。
但眼下的情景,能让她一瞬间原谅他的自负。
可能这身衣服真的束缚了他什么,孟鸥难得没有油嘴滑舌,笑得很温柔:“谢谢。”
这么稳重,向悠倒不习惯了起来。
很久以后她才明白,那一刻她心里的芥蒂缘何而来。
她当然希望他越来越好,更加成熟,更加成功。
只是看着他的时候,总觉得他在离自己越来越远。
但那时候因为开心,向悠并没有将心头一瞬间的失落延续很久。
她站起身,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小牛,撞进了他怀里。
孟鸥闷哼一声,伸手环住了她。
她用脸颊蹭了蹭那上好的羊毛面料,仰着脑袋往上看。
下巴的皮肤因为隐了层青茬,看起来有点儿粗糙。喉结很是饱满,在颈部攀成了一座崎岖的小山。
向悠依依不舍地赖了很久,才从怀里出来。
孟鸥眼含笑意地看她:“帅吧?”
噫,又开始了。
向悠故作嫌弃地一撇嘴,但心里倒是开心的。
就让他的少年气再葆有得久一点儿吧。
后来,孟鸥穿着这身西服,顺利通过了面试。
回来后他和向悠说,面试官笑他穿得比他们老板还正式。
“说不定你以后要接他的位置呢?”向悠随口捧了一句。
孟鸥捏她脸蛋:“你想当老板娘是不是?”
“不。”向悠反手也掐住了他的脸颊,“我要当老板的老板。”
“再说一遍?”孟鸥拿出手机打开录音,“回头帮你把战书发给你老板。”
“我说——你们的新员工孟鸥——一心想篡位——应重点关注——”向悠拖着长腔道。
“坏家伙。”孟鸥拍了下她的脑袋,对着手机道,“是啊,各位回头收拾收拾准备迎接
新老板,还有老板的老板。”
那可能是人生中最后一段满腹雄心的日子了。
小学梦想的清华北大没考上,科学家宇航员没当上,并不妨碍在大学即将毕业之际,依然幻想自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,定能成就一番事业。
实习期间,两人还短暂地同居过一段日子。
学校宿舍一早被申满,两人只能出去租房。
一开始本来是各住各的,和向悠同居的,是个来a市打工的小姑娘,比她还小上一岁。
小姑娘成天掉眼泪,说在这里真苦。不到一个月就表示要打道回府,宁愿付违约金也要走。
这下向悠傻眼了。
当初合租难找,不是地段不合适,就是室友不喜欢。
她干脆整租了一套,自己当了二房东。
房东虽然准许了她这个行为,但找不到室友的话,房租自然也是她全部承担。
耽美小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