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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异世界做游戏的日子 第124节(2 / 3)

还能跟村民们打反封建!

洛林眉头紧皱。

如果只是模仿游戏的形式或玩法也就罢了,洛林自己的游戏也是站在蓝星前辈们巨人的肩膀上开发出来的。

可是连剧情乃至画面构图都别无二致,这就过分了吧?

这东西已经不能叫竞品了,更接近于盗版。

他拉上窗帘,办公室陷入昏暗之中。他将游戏方块放到办公桌上,念出几句咒语,下一个瞬间,密密麻麻的发光魔法符文浮现在了空气中。

“洛林大人,您这是……?”塞拉斯胆怯地问。

“解析它的魔法术式。”洛林神情严肃。

他将《英雄传奇》的术式抽取出一部分,仔细研读。

很快他就发现了端倪。

“我明白童趣乐公司为什么这么快就能做出游戏来了。”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冷漠,“他们完全照搬了我的术式。”

除了那些代表美术、音乐、文字素材的术式之外,其他的术式和洛林所编织的一模一样。

世界上的游戏千千万万,有时候它们呈现出来的效果是相似的,但不同的程序员的代码风格总有少许不同。

就好比同样是要让一个物体飞起来,有的程序员给这个物体加上了翅膀,有的加上了直升机旋翼,还有的干脆抹消了重力,这样物体自然就飞起来了。

然而《英雄传奇》不仅连“飞起来”这个功能和《勇者传说》一样,连达成“飞起来”的手段都一模一样。

简而言之,对方就是把他的游戏整个复制了一遍,保留了框架,替换了图片和音乐,更换了台词。说得不好听点儿,就是整了个《勇者传说》的大型素材替换od,再和原版打包在一起,便号称是新游戏了。

“真是卑鄙无耻的小人!”塞拉斯怒冲心头起,“洛林大人,请允许我为您夷平童趣乐公司,然后摧毁他们所有的产品!”

“可是这东西已经上市了,已经有人玩到了,你要怎么让买家们忘记他们玩过这游戏呢?”

塞拉斯想了想:“把所有买家从物理上消灭就行了!”

洛林:“呃……”

不至于,真的不至于。买家罪不至此。

“既然已经有人买到这个魔幻石板了,那么就必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。”他说。

洛林在制造魔力石板之初,曾经委托海湾银行的班克斯先生去申请专利。现在不得不佩服班克斯先生的先见之明。果然专业的事还是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。

“你去联系一下班克斯先生,我要立刻和他会面。”洛林说,“地城娱乐和海湾银行是一条绳上的蚂蚱,现在轮到他们出面帮忙了。”

“这简直太过分了!”

海湾银行会议室中,班克斯先生用力拍打着酸枝木桌面,发出震天的响声。

到场的不仅有班克斯先生,还有威尔希行长和银行的几位高层管理和法律顾问。

海湾银行由于和地城娱乐合作,业绩蒸蒸日上。两者可以说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地城娱乐有事,海湾银行甚至比洛林还着急。

“够了班克斯,不是你嗓门大就有理的。”威尔希行长皱着眉说。

“可这次我们就是有理啊!如果有理都不能大嗓门,那还有什么意思?”班克斯先生气鼓鼓地说。

“冷静,班克斯。我们这边早就申请了专利,如果打起官司来,童趣乐占不到便宜的。”威尔希行长说。

“可这次不仅是专利的问题,行长先生。”海湾银行的法律顾问——一位精明强干的律师说,“魔力石板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,但魔力游戏不是。它是智力创造的产物,所以应该和小说、音乐、绘画、电影一样,是《著作权法》中所说的‘作品’。可问题是,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现实的,现在我们国家的《著作权法》还没有把游戏列入保护范畴……”

洛林眉毛一挑。他一直以来居然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:在游戏产业蓬勃发展的蓝星,游戏作为“计算机软件”,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;但是在这个连计算机都尚未出现、更不存在软件的世界中,要援引哪条法律来保护游戏呢?何况是用魔法术式构成的魔力游戏?

威尔希行长想了想,问道:“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,但我似乎记得,电影里的剧本、音乐等可以拥有独立的著作权。那么游戏里的剧本、音乐,是否也能视作独立作品呢?”

法律顾问一脸为难:“目前法律还没有对此做出规定。”

“海岸王国的法律是重视判例的法系,还是重视法典的法系?”洛林问。

法律顾问说:“是判例法系,您是外国人,大概有所不知。”

洛林咋舌。这就有点难办了。他在蓝星的老家是大陆法系国家。这种法系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立法,编写尽可能完善的成文法典。诉讼以法条为准,不太重视过去的判例。

而海岸王国的判例法系则不同。这种法系只在有必要的时候制定成文法,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,那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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