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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3节(2 / 3)

”孙正义话说一半停住了。

方轶明白孙正义的意思,他也查过法条。

依照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: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有前两款行为,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,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曹晓慧是公司的财务总监,妥妥的高管一枚,这次公司涉及的非吸金额又这么大,按照法条规定量刑肯定是十年有期徒刑起步。如果积极退赃,说不定可以减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“嗯,孙主任,您有什么建议?”方轶问道。

“我觉得除了积极退赃,配合调查外,没有什么好办法。从目前的情况看,这案子恐怕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结果,警方要调查资金来源和去向,估计没有个一年半载的判不下来。”孙正义道。

“嗯,您说的对。我看过几个咱们省的案例,基本上跟您说的一样。您就安排人办吧,说实话,这案子我出面不太合适。”方轶道。

“我倒是没问题,但是你也知道我这也只有李明博能接这案子,但是他能力有限,我本来琢磨着让你搭把手,共同办这案子……”孙正义道。

孙正义也是一片好心,怕把案子办砸了,影响自己跟方轶的关系。虽然说曹晓慧与方轶离婚了,但是谁知道他们私底下有没有勾勾搭搭,还有没有联系,毕竟孩子在哪摆着呢,方轶经常去找曹晓慧接孩子。

“这样吧,我把我同事宋律师推荐给您,您让李明博和宋律师一同办这案子,至于曹家人那边……就麻烦您了。费用该要多少就要多少。”方轶道。

“行,那回头你把我电话给宋律师,我们商量着办。”孙正义道。

下午方轶琢磨了半天,自己确实不太适合做曹晓慧的辩护律师,一是自己与曹晓慧之前的关系摆在哪,虽然后期没有联系,但是司法机关肯定有顾忌,怕泄露案情;二是方轶不太愿意见曹家人。所以孙正义接这案子,自己再给他介绍个宋律师一起办案,挺好!

打完电话,方轶找宋律师去了楼上的茶室。宋律师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律师,本科毕业后就一直在做律师,执业有十多年了,做事很踏实,人也很本分。

方轶没有瞒着宋律师,将自己和前妻曹晓慧的事大致说了一遍,一直说到曹晓慧被抓。

宋律师觉得大家都是同事,而且这也是个正经的刑事案子,方轶又没有什么过份的要求,赚钱的事干嘛不答应,再说了方轶人不错,人家张一回嘴,自己落个人情挺好,日后说不定自己也会有求于他,于是便拿了孙正义的手机号,去联系了。

方轶之所以帮曹晓慧找律师,并不是因为还有感情,而是因为儿子方安志。一想起儿子,方轶心中难受,青春期的孩子不能蒙啊!看来得找机会跟他谈谈,用句小品中的话讲,这叫“说破无毒”,不破不立。坦然面对总比遮遮掩掩要好。

距离过年还有一个月,方轶本以为这段时间不会再有什么案子了,可往往事与愿违。就在方轶琢磨着怎么跟儿子方安志谈他母亲曹晓慧的非吸案时,兰姐打电话过来,问他是否在所里,一会儿过来找他。

半个多小时后,兰姐带着一位五十多岁,跟她长得有几分相似的女人,走进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。

“方律师,这是我大姐,高玉兰。大姐,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方律师,你有什么话跟他直说就行,都是自己人。”兰姐大咧咧道。

兰姐的大姐与她性格正好相反,看起来有些唯唯诺诺的,一看就知道不是兰姐这种经常在社会上混的人精。

“方律师,我家孩子出了点事……那什么,还是让我妹子跟您说吧。”高玉兰话说到一半,把球踢给了兰姐。

算犯罪吗?

“算啦,还是我来说吧。我大姐当了一辈子老师,是我们姐儿三个中学历最高的,也是最老实的。我下面还有个妹妹,叫高月兰,在商城里做生意,家里比较有钱。

这事是我大姐家儿子,也就是我外甥的事,我大姐命苦,几年前大姐夫因病去世,留下他们娘俩。

我这个外甥学习不好,整天就知道瞎混,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,上了个职业学校,后来毕业,我想让他到我公司上班,好歹都是亲戚,我能照顾着点,结果他不去。自己找了几个工作,干了没多久喊累,就一直在家待着啃老。

这事要我说,谁都不赖,就赖我大姐,一天到晚把儿子当个宝儿似的,啥都不让他干,结果二十来岁的人了啥都不会,煮个面条还问是先放水还是先放面,你说,他能干啥!”兰姐一点面子都不给大姐高玉兰留,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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