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他无言地又将剩下的橘子塞回司笙手中。
司笙倒是吃得无所畏惧,“待会儿去餐厅吃饭,还是去附近找馆子?”
“钟裕呢?”
“他出门得乔装打扮,一般会选择餐厅。”
打量了眼同样需要“乔装打扮”的司笙,凌西泽叹息,抬手拧了拧眉心,说:“去餐厅。”
这家酒店安保措施还不错,应该不会让狗仔和私生饭进来。
但——
酒店安保再如何好,也防不了某些故意的安排。
傍晚时分,司笙和凌西泽去隔壁找了钟裕,将钟裕一起拉到了餐厅吃饭。
他们选的是自助餐。
好巧不巧的,司笙单独一人在选择食物的时候,忽然撞上了——谭明钧。
“司笙?”
谭明钧似是惊讶地喊司笙名字,随后眉眼染上喜意。
司笙打量了他一眼。
其实她对谭明钧这人忘得差不多了,就记得这个名字。在以前的印象里,谭明钧是个偏向于阳光的青年,帅气俊朗。当时“小鲜肉”的概念刚起来,还是个褒义词,他当时就是靠这一标签走红的。
然而——
现在年近三十,身材没保持住,颜值大幅度下跌,莫名的油腻。
浑身上下,连一根头发丝儿,都没法跟凌西泽比。
啧。
“让让。”
多看一眼司笙都觉得不舒服,视线一收,去夹面前切好的菠萝。
不知是不是故意的,谭明钧的手忽然伸过来,夹子跟司笙的碰了一下。
司笙一顿。
谭明钧露出自认为温柔和善的笑容,主动说:“好久不见,没想到还有机会一起参加节目。”
“最近的营销是你买的吧?”
司笙一点都不跟他客气,连哑谜都懒得打,直入主题地戳破这事。
“……”谭明钧尴尬一瞬,随后露出迷糊懵懂的神情,“你在说什么,我怎么听不懂。”
冷声嗤笑,司笙不遗余力地讥讽:“这都听不懂,那你应该是个傻子。”
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谭明钧自是不好再装下去,但他嘴上肯定是不会承认的,“你是说网上关于我们俩的事?我也不知道。毕竟都是有家室的人了,我的团队也不会旧事重提。可能就是因为你热度高,这事又有话题度,所以才——”
“是么。”
司笙凉飕飕地接过话。
谭明钧顿了顿。
“好自为之。”
没再去夹剥落,司笙嫌脏,将夹子都扔了,撂下话转身就走。
谭明钧望了眼司笙离开的背影,眯了眯眼,尔后,跟某个方向藏着的一人使了个眼色。
当晚——
营销号忽然在微博上公开了几张明显偷拍的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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